《浙江省“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6-01-15
   近日,《浙江省“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

  

《浙江省“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图1)

  近日,《浙江省“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资金,统筹省内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的支持力度。用好人工智能专项政策,降低企业数智化转型成本。加大对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

  “十五五”时期,数字经济加速向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新阶段迈进。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 年)规划纲要》,为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展望至 2035 年。

  (一)发展基础。“十四五”时期,浙江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数字经济“金名片”持续擦亮,成为全国唯一获批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双试验区”的省(市)。数字产业发展动能强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现增加值1.1 万亿元、规上企业营收3.2万亿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 3.1 万家,培育智能物联、高端软件 2 个万亿级集群,智能光伏、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多个千亿级集群,杭州视觉智能产业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数字科创成果加快突破。布局 11 家数字经济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有效发明专利达 16.8 万件,取得420 项进口替代成果,国家大科学装置、国际大科学计划实现突破,基础大模型达到全球先进水平。实数融合水平整体跃升。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水平 1.0 全覆盖,培育 1560 家未来工厂等智造标杆企业,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全国第一;数字贸易进出口额、网络零售额分别达 8218.5 亿元、3.3 万亿元,连续举办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培育数字农业工厂562 家、未来农场48 家,获批建设全国首个智慧农业引领区。数据要素价值加速释放。建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累计开放共 4.21 万个数据集、507 亿条数据,公共数据开放水平全国领先。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累计发证2.4 万件。数字设施底座全面升级。每万人拥有 5G 基站数达43.3 个,居全国省区前列,11 个设区市全部建成“千兆城市”,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业务规模全国第一,智能算力规模约150EFlops,杭州、温州入选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先行先试建设试点,杭州—桐乡—德清联合体入选“车路云一体化”首批试点城市。数字治理能力稳步提升。全国首发《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获批市场监管总局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柔性监管试点。此外,数字经济发展还存在数字产业新赛道布局有待加快、数字科技策源能力不强、“人工智能+”供需不够适配、数字底座赋能应用生态有待建强、数字生产力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短板不足。

  (二)宏观形势。“十五五”时期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形态加速演进,国际格局秩序重构,浙江数字经济将在四个维度上进入新阶段。进入数智化发展新阶段,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通用技术和核心变量,将加速渗透赋能千行百业,带动经济社会数智变革。进入数据赋能赋值新阶段,数据基础制度基本确立,分领域制度不断完善,政策窗口期将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商业化实践协同突破,数据要素价值将极大释放。进入高水平开放合作新阶段,数字产品和服务出海出现新机遇,浙江应发挥数字贸易、平台企业、开源生态等优势,在数字贸易规模提能、数字规则创新突破、开放数字创新生态上构建领先竞争力。进入全域“万物智联”新阶段,数字基础设施融合化自主化智能化发展,从“单点突破”向“体系化重构”演进,构建人机物泛在智联、空天地海全域协同、弹性供给、绿色低碳的数字基础设施格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以人工智能为核心变量,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关键路径,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为重要抓手,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根本引领,以现代化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为战略支撑,以科技创新、数据要素为双轮驱动,推进数智产业化、产业数智化协同发展,促进数字贸易、数智消费提能升级,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到 2030 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数字经济增加值占 GDP 比重进一步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先进适用、系统完备、总体能力国内领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全面普及,加速向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迈进,建成“三高地三中心”,高水平建成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

  全球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水平全球领先,成为引领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日均 Token 消耗量实现指数级增长,形成以创新带应用、以应用促创新的良性循环。

  全国实数融合发展高地。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机制日益健全,形成 3 个以上超万亿规模、具有国际竞争力、技术主导权的数字产业集群;制造业数字化从“全覆盖”迈向“深覆盖”,工业、农业、服务业数智化水平显著提升,融合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活跃。

  全国数据要素赋能高地。国家数据基础制度率先落地实践,形成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浙江路径,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数据基础设施,引育一批浙江数商。

  全球数字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路径取得重大突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平台,突破一批占据制高点的自主可控核心技术,数字创新策源能力显著提升。

  全球数字贸易中心。数字贸易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数字交付贸易特色优势凸显,数字贸易话语权、定价权、规则权不断增强。

  全球数智消费中心。构建领先全球数字支付生态,引领数字消费潮流,形成一批标杆产品、业态和场景,成为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数智产品首发地、品牌集聚地和解决方案输出地。

  到 2035 年,建成促进智能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数字基础设施跻身全球一流行列,实现实体经济与智能经济深度融合,产业模式、组织形态全面智能变革,智能原生产业竞争力全球领先,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智能化红利普惠共享,步入智能经济发展新阶段,成为全球智能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开源生态重要策源地和输出地。

  1.夯实人工智能基础能力。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多路径技术探索和模型基础架构创新。加快新一代自主计算芯片、新型存储器件、关键算法、安全可信可解释等技术研发突破,促进“芯模联动”发展,夯实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生态底层基础。推进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加快杭州语料库建设,培育具身智能真实世界数据池。提升模型基础能力,加快研究更加高效的模型训练和推理方法,提升复杂任务处理能力,优化交互体验,推动模型与“物理世界”深度融合,研发世界模型,打造世界一流模型群。

  2.壮大软硬协同的人工智能产业。推动软件产业智能化变革,围绕制造、金融、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重点应用场景需求,加快产品形态、服务模式、产业生态重塑。实施人工智能终端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垂直模型研发和应用,加快布局智能驾驶、具身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重点方向端侧大模型,推动模型轻量化部署与低能耗适配。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构建软硬融合、整零协同的智能产业生态。

  3.布局人工智能产业化平台。面向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培育一批人工智能赋能平台,打造通用型和行业级智能体开发平台、测试验证平台等,汇聚高质量数据集、垂类模型、专用开发工具链等资源,优化数据治理标注、模型训练调优、智能体开发、测试验证、安全评测等服务。高水平建设医疗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积极争取具身智能、时空信息、石化化工、地球科学、文化旅游等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

  1.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技术创新。加快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围绕基础科学领域研究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的自动化科研平台,建设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枢纽,推动人工智能在假设生成、模型构建、模拟仿真等环节应用,支持基础学科与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发展。聚焦“315”科创体系,强化人工智能在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等环节应用,推动技术研发模式创新和效能提升。

  2.推动Kaiyun科技有限公司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升级。实施“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推动大模型与工业场景适配应用,持续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应用场景、数智优品、服务商培育,推进工业大脑、工业智Kaiyun科技有限公司能体建设,加速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在农业育种、种养殖、农机装备、农业生产管理应用。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在服务业各领域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培育智能原生未来产业。到2030 年,新增培育一批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试点。

  3.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共同富裕。推动数智技术与托育、教育、就业、社保、养老、体育、文旅等公共服务融合,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政务服务大模型、智能体建设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开发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需求的智能化服务。

  1.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实施场景培育和规模化应用行动,创新场景培育与开放机制,深入挖掘场景资源,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龙头企业率先发布场景建设清单,重点推进早期场景、综合性特色场景开放,聚焦工业、能源、交通、教育、医疗、金融、文化、建造、消费等领域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梳理重点行业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健全场景供需对接匹配方式,促进场景资源公平高效配置,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形成“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的路径。

  2.打造开源创新生态。推动开源社区建设,促进模型、工具、数据集等汇聚开放,培育优质开源项目。建立健全开源贡献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高校将开源贡献纳入学生学分认证和教师成果认定。实施开源应用扶持计划,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探索普惠高效的开源应用新模式,打造开源应用示范标杆。加快构建面向全球开放的开源技术体系和社区生态,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项目和开发工具等,提升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国际影响力。加强开源文化建设,提升“浙里源生态”开源深度行品牌影响力。

  1.加强数字技术攻关突破。聚力人工智能科创高地建设,聚焦云计算与大数据、智能计算与系统、微电子与光电子、量子科技等领域,组织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围绕通用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集成电路、6G、元宇宙等重大技术领域。积极承接国家相关重大科技任务,深入实施“类脑计算”央地协同重大专项、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完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推行重大专项实施和创新联合体组建、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等联动实施机制,全面提升体系化攻关能力。

  2.构建高能级数字创新平台体系。迭代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支持之江实验室创建智能计算领域国家实验室,支持西湖实验室、南湖脑机交叉研究院等创建国家实验室基地,推动省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提档升级,推进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极弱磁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水平运行。加快AI 芯片、智能感知、信息材料及器件等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有序布局中试平台,支持建设自动驾驶、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测试床和试验场。

  3.打造成果转化最优生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机制改革,建立“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推广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模式。持续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推动成果市场化定价、资源市场化配置、风险市场化管控。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工程,推进浙江人工智能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价值专利产业化应用。

  (二)以数据要素为核心资源,加快释放价值潜力1.加快数据基础制度突破。深入推进数据产权登记试点,开展数据采集生成、融合利用、创新使用过程中的产权配置机制创新,探索企业数据、个人数据授权使用机制和个人数据受托行权机制,建立数据产权保护、治理等制度。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建立全过程上链固证、全流程动态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试点,指导企业规范数据资产会计核算。推进数据产权、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制度衔接贯通。

  2.强化高质量数据供给。发挥公共数据平台作用,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开放通道,持续深化公共数据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和应用,持续深化公共数据集授权运营。深化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推动企业建立完善数据管理制度,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加强产业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聚焦科学、工业、农业、能源、交通、金融、医疗、建造、教育、消费、文化、旅游、气象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强化数据资源标准化标注和场景化归集,打造一批高质量数据集。

  3.培育数据产业生态。面向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积极培育数据技术、数据产品开发、数据平台运营、数据流通、数据安全保障等专业服务机构,持续做强“浙江数商”品牌。支持杭州“中国数谷”、宁波数创港、中国(温州)数安港等平台做优生态,争创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因地制宜打造一批高端数据标注基地,推动数据标注智能化、高端化、生态化。

  1.建强浙江特色数字产业体系。以优势产业高端化升级和前沿技术产业化落地为主线,推动智能物联、人工智能、高端软件等产业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大规模产业化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主导能力,做强视觉智能、网络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电子材料、智能光伏及新型储能、数据产业、智能计算、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数字内容等高成长、强渗透性的千亿级数字产业链。加快布局智能驾驶、元宇宙、具身智能、低空经济、脑机接口、类脑智能、量子科技、下一代移动通信等具有显著战略引领性的数字产业新赛道。

  2.推动数字产业集群提能升级。构建“省级—国家级—世界级”集群梯度培育体系,支持杭甬双城人工智能、环杭州湾模拟芯片和功率器件等打造国家级集群。加快数字产业智能化、高端化、品牌化升级,深化数字经济领域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工程化攻关。建设区域性数字产业备份中心、供应链协同调度平台,推动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战略资源多元化供应布局。推动质量标准文化品牌赋值,研制一批国际、国家、行业等数字经济相关标准,做强“数智优品”品牌。到 2030 年,形成 3 个以上超万亿规模、具有国际竞争力、技术主导权的数字产业集群。

  3.育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完善数字经济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大力引培世界一流数字企业,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涌现和加速壮大。支持传统企业内生裂变,孵化数字经济领域新企业。支持国有企业、有能力民营企业在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发展。

  4.优化数字产业空间布局。发挥杭甬“双城”引领作用,将环杭州湾城市群打造成世界级数字大湾区,协同培育人工智能、智能物联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发挥浙东沿海、浙中地区实体经济优势,打造实数融合发展带,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数智化提升,培育产业新动能。发挥浙西地区生态资源优势,打造数绿融合发展带,探索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新路径,培育数字服务、数字创意、数字文旅、数字游民等生态型数字经济。打造中国视谷、中国数谷等产业地标,培育若干以数字经济为核心产业的省级、国家级高新园区,提升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未来产业先导区和“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谋划布局存储产业基地、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基地。

  1.深化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场景化、图谱化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联动国家智能工厂培育体系,优化未来工厂培育机制,建立规划、建设、升级的全周期培育体系,培育多层次数智化转型标杆。发挥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作用,健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梯次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提质增效。持续壮大数字化服务商,优化融合发展服务生态。

  2.推进服务业数智化转型。深化省级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推进数智技术在商贸、金融、物流、医疗、教育、科技服务、文化等应用,培育新型电商、AI 设计、智慧物流、数字广告、数字员工等新业态模式,加快服务业从数字赋能的互联网服务向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方式发展。

  3.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实施智慧农业“百千”工程,加快人工智能驱动育种体系创新,支持种植、养殖等农业领域智能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农机、农业无人机、农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推进全国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双引领区”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越洋、数商兴农工程,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和水平。到 2030 年,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55%。

  4.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协同发展。推动一二三产数智融合发展,基于互联网加快农业种养殖、加工、销售和餐饮、休闲旅游等融通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数智化融合,大力发展设计制造一体化、网络化协同制造、智能设备工程服务等新模式。推动智能终端产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关键领域绿色化转型,推动安全生产、绿色低碳等关键领域数智化跃升。

  1.强化平台型企业引领作用。支持数字经济平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鼓励传统企业重塑组织结构,实施平台型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平台企业。发挥平台企业创新引领作用,支持牵头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平台企业开放算力、算法等能力,构建开源技术生态,支持智能原生企业、中小微企业、一人公司等融入平台生态链。

  2.深化“平台+产业”组织模式创新。推动消费互联网平台赋能产业,积极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强化产业带与平台企业合作,加快“平台+产业”综合服务站覆盖。鼓励平台发展面向行业的C2M联动机制、供应链“小单快反”机制,实现定制化设计、小批量试单、组织化生产。推行“平台企业+专精特新”“平台能力+微粒组织”“开源生态+开发者”等新型生产组织模式,探索发展“虚拟”产业集群等新型组织。

  3.创新平台经济监管模式。实施算法备案制度、分级分类管理、算法安全评估等监管措施;构建平台算法问责机制,落实算法推荐服务商主体责任,探索平台算法“负面清单”管理。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集成服务计划”,加强线上商品质量管控和监督管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构建网售商品质量管理体系。

  1.丰富数智消费新供给。推动大模型与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医疗装备、智能机器人等融合,加大人工智能终端消费支持力度。推动历史经典、非遗、中华老字号产品等向数字国潮品牌升级。推动数智技术赋能精品艺术、文创设计、短视频等创新创作,推动文学、动漫、游戏、演艺、影视、文创等知识产权(IP)相互转化,培育数字内容、谷子经济等消费热点。培育智能服务业态,发展提效型、陪伴型等智能原生应用。

  2.打造数智体验新场景。推进城市数字更新,推动街区、商圈等城市微单元基础设施、业态场景等智能化升级,拓展体验消费、个性消费、认知和情感消费等新场景。依托文化场馆、体育场馆、景区等,打造超高清、沉浸式、互动式体验空间,打造“数字+”商旅文体健融合新消费场所。布局建设数字消费体验中心,推动数字创新成果首发首秀首展。

  3.培育数智消费新平台。面向智慧餐饮、智能出行、上门经济、即时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养老等领域,大力培育数智消费平台。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提质增效,持续培育“绿色直播间”,打造“绿色直播基地”。实施“新消费品牌培育计划”,推动平台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建立品牌联盟。鼓励平台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促进消费者需求和商家服务精准匹配,提升末端配送数智化水平,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创新,面向适老化、国际化、无障碍等提升支付便利度,优化消费体验。建立健全数字消费相关管理办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激发数智消费活力。

  1.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深化省级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争创国家级数字贸易示范区。支持杭州建设全球数贸港核心区,强化宁波跨境物流枢纽功能,推进义乌全球数贸中心第六代市场建设,支持各地数字贸易特色化发展。加快国家跨境通道试点落地,促进数据跨境便利流动。健全数字贸易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数字贸易标准体系的动态调整机制。

  2.提升数字企业出海服务能力。推动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建设,促进文化“新三样”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出海。加强“浙江省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浙企出海综合服务港”线上线下联动,提升企业出海服务能力。实施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出海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强化优质海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3.深化数字经济开放合作。聚焦数字经济各领域,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推进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中非数字技术合作中心建设,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浙江—新加坡经贸合作理事会等重大活动。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深化长三角地区数字产业跨域协作、数字科技联合攻关,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共建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推动低空智联网、车联网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与粤港澳、京津冀等地区在数字经济领域人才交流、企业双向投资、产业链供需对接等合作。深化数字经济领域东西部协作,有序推进数字产业梯度转移。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部署,发挥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作用,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

  1.建设多元可控的算力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区域级、城市级算力中心建设,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技术突破和工程落地,按需建设边缘算力节点,提升国产算力芯片使用率,完善新型算力供给体系。加强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匹配,创新算力基础设施运营模式,迭代省级算力监测调度平台,鼓励云服务商发展“以云调算”模式,打造全省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跨区调度、协同互补。支持太空计算设施建设,探索布局量子计算、生物计算等未来算力基础设施。

  2.加大算存网电资源协同。推进算存同步配套,布局先进存力基础设施,提升带宽与并发能力,构建高可靠、高性能的人工智能数据存储体系。深化算网一体建设,落实“毫秒用算”专项行动,加快算力集群内、集群间、与长三角国家算力枢纽节点间 400G/800G 高速直连网络建设,支撑长距离低时延算力调度。探索数电联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算力中心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支持算力中心通过参与建设可再生能源设施、绿色电力交易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因地制宜推动高效制冷散热技术,强化人工智能节能技术应用。

  3.建设开放可信的数据基础设施。积极融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体系,争取建设关键枢纽。梯次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推动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建设城市可信数据空间,鼓励医疗、制造、时空、海洋、科学、影视等重点领域建设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支持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建设企业可信数据空间,依托浙江自贸区优势探索建设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因地制宜建设数场、隐私保护计算平台、数联网等技术设施,探索区块链在数据流通等领域融合应用。做优数据交易场所,推进全国性行业数据流通平台建设,深化与数据交易载体的互联互通。

  1.升级完善新一代通信网络。推动5G向5G-A网络演进,实现乡镇以上区域 5G-A 规模覆盖,协同布局6G技术研发试验设施。有序建设新一代光传输网,升级骨干节点间带宽至T级互联,按需推动设区市城区、重点县域50G–PON端口部署,前瞻布局 200G-PON 光接入网络。支持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加强设施协同联动,扩展业务覆盖范围和交换场景。推进IPv6+技术深度应用。加强高低搭配、泛在智联的移动物联网建设,推进“万物智联”发展。迭代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夯实“陆海空天”四维监测体系。

  2.前瞻布局时空信息基础设施。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低轨卫星互联网建设,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依托卫星互联网开展高速数据服务、拓展终端设备直联卫星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依托自有卫星星座参与卫星物联网业务,支持企业在省内布设关口站和星地互联中心。跟进第四代北斗系统的规划建设,优化省内北斗站网布局,推进北斗地基增强站改造、数据互通和业务协作。加强卫星通信、北斗定位、地面移动通信系统的融合发展和高效互联互通。支持发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服务平台,完善二三维一体时空信息数据库,推动实景三维数据向县域城市、中心镇和重点村延伸覆盖。建设具身智能世界模型,构建物理世界数字地图。

  3.加快工业网络开放智能升级。一体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平台、数据、安全五大功能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和重点产业链“链网协同”发展。改造升级工业企业的内外网,强化新型工业网络部署,推动 5G 专网、工业光网、工业以太网等、时间敏感网络等技术融合组网,推动“云网算控”一体演进,优化工业算力设施。健全产业园区数字基础设施,部署5G-A网络、万兆光网,合理统筹多元算力应用。

  1.稳步建设城市智能基础设施。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集约。结合实景三维、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探索搭建城市数字孪生模型。支持以城市大脑为基础建设城市智能中枢,打造城市智能体应用。深化智慧社区建设,优化升级社区数字服务能力。布局建设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数字基础设施,构建道路基础设施智能感知系统、城市级云控平台,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深化能源基础设施数智化转型,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水利监测感知系统,拓展数字孪生水利体系覆盖面。

  2.分步打造低空数字基础设施。以应用场景需求为牵引,结合省内低空航线G-A、北斗导航、卫星互联网、低空雷达、多模融合感知等多技术路径建设低空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配套设施,分步建成低空航线、四大都市区等范围内 600 米以下连续覆盖的低空智联网络。统筹建设省市两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加强多元数据、新型设备接入能力,与国家平台、省级公共安全和应急指挥平台等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3.一体布局海域数字基础设施。统筹规划“空天地海潜”一体化海上通信系统,落实“宽带海疆”补盲任务,推动远海网络延伸覆盖。深化国家智慧海洋舟山试点示范工程和管辖海域四维海洋立体观测网建设,提升海洋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推动陆海一体统筹算力网建设,探索建设海底数据中心,深化建设海洋可信数据空间。

  (一)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数字经济治理,加强数据跨境、数据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对接,提升浙江在数据要素配置、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等领域的数字主权和国际影响力。健全数字经济法规体系,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平台经济等地方立法。建立健全透明可预期的数字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完善试错容错管理制度,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审慎出台数字经济新业态“沙盒监管”规则,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合理设置过渡期等缓冲措施。加强数据跨境、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务新应用方面的安全评估标准规则研究,加强人工智能应用伦理风险评估。强化新型就业权益保障,开展出行、即时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二)创新数字人才发展机制推进“双一流 196”工程建设,强化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加快浙江省人工智能学院建设。深化高层次人才“校企双聘”改革、数字技能人才“一试双证”试点,推广“产业教授”“科技副总”,完善数字职业技能标准体系。面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数字经济领域,扩大高级职称社会化评审改革领域,完善人才评价“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机制,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比例,打造最优数字人才发展环境。

  (三)健全金融要素支持机制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产业基金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国资创投基金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尽职免责机制,培育耐心资本、大胆资本。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合资等方式参与数字经济、数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探索使用政府债券、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工具,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建设模式。鼓励银行设立科技专营机构,探索通过完善绩效考核、提高风险容忍度等方式,强化数字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四)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协同机制加强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交通、能源等专业规划衔接,推动数字基础设施更大范围共建、共用、共治。有序推动人工智能、信息传输、融合应用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布局、集约化建设。强化算电协同,推动对符合省重点布局的算力基础设施给予能耗指标保障。加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所属非涉密楼宇及公共区域向数字基础设施免费开放力度。

  发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对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及重大工程组织实施。聚焦改革事项清单,开展针对性试点试验,推进规划重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以及省级有关部门推进责任,形成全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资金,统筹省内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的支持力度。用好人工智能专项政策,降低企业数智化转型成本。加大对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

  依托省数字经济整体智治平台及算力监测平台等,加强数字经济及数字基础设施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对重点指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推进进度跟踪、指导督促。

  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规范。推动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与数字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与使用。开展护航新型工业化网络安全行动。深化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数据采集、模型训练等环节的数据安全管理。健全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管理机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面向自然人、数字人、智能机器人等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

  智能物联。聚焦智能感知、智能网络、智能计算、智能控制等重点领域,推动人工智能和物联网融合应用,突破多维融合感知、物联网实时操作系统、多智能体协同、群体智能平台、智能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

  人工智能。推进“数据+算力+算法”一体化发展,支持通用大模型创新生态建设,培育一批垂直大模型;积极发展智能体开发平台和智能体服务,创新模型即服务(MaaS)、智能体即服务(AaaS)等模式;做大做强人工智能终端。高端软件。做大做强服务器操作系统、工业操作系统、向量数据库等基础软件,提升发展行业应用软件。推进软件向智能原生、软硬协同发展,发展智能驱动的代码生成开发工具,构建“大模型+软件工程”新范式。

  视觉智能。突破新型感知、3D 视觉重建、专用芯片等关键技术和器件,提升视觉智能终端场景理解、因果推理、自主学习能力。

  网络通信。攻关高端光芯片、高速光通信模块等关键技术和器件,提升发展射频器件及材料、5G/6G 用高频声滤波器、无线通信网络设备等技术和产品。集成电路。突破自主知识产权的AI 芯片、车规级芯片、光电芯片、RISC-V 架构芯片等技术和产品,加大先进制程工艺生产线、先进封装、关键材料和设备布局。新型显示。突破高精度交互与轻量化硬件、虚拟场景生成、柔性芯片等技术,发展 Mini/Micro LED、柔性显示等终端。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电子材料。提升发展车规级高精度传感器、高频频率器件、功率器件等核心器件,探索发展纳米电子器件,突破信息功能陶瓷材料。智能光伏及新型储能。推动N 型TOPCon、异质结(HJT)钙钛矿等新一代高效晶硅电池研发应用,加快发展新型锂电池和固态电池,推动光储一体发展。数据产业。面向数据采集、存储、治理、分析、流通、应用等环节,突破数据自动标注、数据合成等核心技术,开发高质量数据集,研发智能化数据安全产品。智能计算。加快超大规模异构智算集群技术突破和工程落地,大力发展高密度 AI 服务器,突破大规模异构算力调度、液冷材料及系统。

  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做强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生态,发展服务操作系统、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等,突破模拟仿真、PLC 编程、EDA 工具等工业软件。数字内容。突破多模态生成等关键技术,建设开放的内容生成平台、虚拟人引擎等,推动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的高效智能生成和展示传播。

  发展一批新兴未来产业智能驾驶。突破高精度多源感知融合、车路云协同决策、自动驾驶数据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推动智能驾驶从单车智能向网联智能演进。

  元宇宙。突破元宇宙操作系统、建模软件、绘制引擎、物理仿真引擎、沉浸式视音频编解码引擎等,发展XR头显、AI眼镜、裸眼 3D 等超高沉浸显示终端。具身智能。加快大脑、小脑攻关,提升精密减速器、新型传感器、灵巧手、电子皮肤、专用电机等关键部件供给。低空经济。重点发展大中型工业级无人机、低轨宽带通信、飞行汽车等,推动空天地一体网络、联程运输和智慧物流网络建设。

  脑机接口。突破电生理融合传感、高生物相容性神经电极、高精度神经解码算法等关键技术,拓展在神经康复等领域的应用。

  类脑智能。突破类脑芯片、类脑网络学习框架等,拓展在人工智能终端、智能计算集群等场景应用。

  量子科技。突破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量子通信等领域关键技术,发展量子高精密传感器,推动量子计算机工程化。下一代移动通信。聚焦太赫兹通信、智能超表面等6G核心方向,加快突破高频段器件等关键技术,开展6G 原型系统验证与场景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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